关于对黄俊波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情况通报
各部门、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现将黄俊波违法犯罪问题目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原刚果布布拉柴尔分公司出纳黄俊波,在公司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收取销售现金不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个人账户接收客户预付货款的手法,占有公司货款用于赌博等。
2015年2月26日,黄俊波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离开刚果-布拉柴维尔分公司,后携款潜逃回国拒不归还我公司(包括借用备用金未冲减余额),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对其犯罪行为,公司已于2015年7月向张家港警方、我国商务部、公安部提出控告。
2015年9月11日,张家港市公安局于对黄俊波的违法犯罪事件进行立案处理,并下发立案告知单。张家港市公安机关通过近一个月的侦查,认定其犯罪行为,并于10月23日,对黄俊波案件进行上网追逃。从上网追逃到抓获前后未超过48小时,10月24日,黄俊波在广州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10月29日,集团监察部负责人与张家港公安机关负责人携带案件相关资料去广州公安机关办理黄俊波移交手续,把黄俊波带回张家港,目前,黄俊波被羁押在张家港市看守所。
黄俊波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法纪观念淡薄,目无公司纪律,目无国家法律的行为,心中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的贪念,同时存在侥幸心理。全体员工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勿重蹈黄俊波的覆辙,自毁前程。公司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员工,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只要有员工违法,公司必定通过一切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特此通报!
行政人事部
二0一五年十一月四日